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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濮阳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5‘感动濮阳'十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发布时间:2015-10-13 17:45:14   

各县(区)委宣传部,开发区宣统办,工业园区党工委办公室,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人物和道德模范的引领作用,弘扬社会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推动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引导全市人民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5’感动濮阳‘十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深入挖掘我市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树立一批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榜样,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讴歌先进模范人物,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风尚,为濮阳科学发展、赶超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评选范围、条件

(一)评选范围

濮阳籍个人或由濮阳籍个人组成的集体均可参与评选。非濮阳籍人士,但与濮阳有较大关联,事迹突出,影响面广,充分体现濮阳人文精神的个人或集体亦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人民。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在市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

3.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克难攻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国家为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4.热心公益事业,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尊老爱幼,收到社会普遍赞誉和社会一致好评。

5.在外地求学、务工、经商、服兵役期间,自强不息,乐善好施,见义勇为,能够以实际行动维护濮阳人的声誉,展示濮阳人的形象。

6.人物事迹主要发生在2015年度,或者长期以来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三、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推荐阶段(10月中旬—?11月中旬)。推荐方式分为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各县(区)委宣传部、开发区宣统办、市直各单位按评选条件组织推荐,名额不限。市直各媒体发布评选活动公告,接受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市广播电视台制作宣传语和宣传短片,对推荐方式进行高密度宣传。濮阳广播网、电视新闻网建立活动专区,濮阳网等网站进行链接。

(二)初评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根据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情况,组织初评小组对所推荐的人选进行初评,筛选出20名候选人,候选人事迹在市内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和宣传。

(三)公示投票阶段(12中旬)。各平面媒体刊发候选人事迹,公布投票方式(网络投票、纸质选票投票)。市广播电视台制作候选人事迹短片,高密度进行宣传推介。濮阳网、濮阳广播网、濮阳新闻网等网站首页、官方微信、微博刊发候选人事迹,链接“感动濮阳”网站投票平台,向社会公示候选人事迹并接受群众投票。

(四)终评阶段(12月下旬)。组织有关领导、专家组织终评委员会,评选出“2015’感动濮阳‘十大年度人物”。对于临时涌现的突发性感动人物,活动组委会特设绿色通道组织评选,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份年度感动。

(五)表彰阶段(2016年1月)。公布评选结果并颁奖,市广播电视台组织颁奖仪式,在全市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市广播电视台播出晚会实况。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濮阳日报社联合主办。

(二)推荐资料: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2015’感动濮阳‘十大年度人物”推荐表》,A4纸打印,一式11份,并附详细文字材料,实事求是撰写人物事迹详细材料(2000字内),所涉及人物、时间、地点、数字等要准确无误,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委宣传部。群众推荐或个人自荐相关材料,经所在社区审查盖章后直接递交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人物材料要附1寸标准照,电子版1张,大小为2.5×3.5cm,分辨率为413×295像素。文字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至pyxwk2008@163.com。有条件的单位可同时报送电视专题片(限5分钟以内)。

(三)已获得往届“感动濮阳”十大年度人物者,不再参与本次评选活动。同时,为使评选活动向基层倾斜,本次评选原则上不推荐县级以上领导同志。

(四)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地址

市委办公楼二楼211室。联系人:李乐静,联系电话:0393—4414473。

附件:2015“感动濮阳”十大年度人物推荐表.doc

中共濮阳市委宣传部 2015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李俊